《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模范、职工之家、全国模范职工小家、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》文件(总工发[2015]38号),授予我公司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、工会主席、监事会主席吴长庚“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”称号。
皖公网安备 34040402000033号